孤独的人群及其终结——读何威博士新著《网众传播》

[本文作者:常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清华大学博士,知名作家。此文也发表于中华传媒网学术网]

若干年前,一部社会学著作曾令我深深着迷,题为The Lonely Crowd(《孤独的人群》),作者是美国学者大卫•里斯曼(David Riesman)。虽然是一部扎实的社会研究专著,借鉴了人口统计和性格分析的诸多繁杂理论,却仍带有强烈的隐喻色彩。在最后一章Autonomy and Utopia(自主性与乌托邦)中,作者做出了一个似乎有悖其社会学学者身份的语言:为了使自己与身边其他人更加相似,人类必将失去其社会自由与个体自主。

将《孤独的人群》与面前这部《网众传播》并提,似乎有点勉强:前者初版于半个多世纪之前的1950年,那时电视尚未全面进入美国家庭,麦克卢汉惊世骇俗的《理解媒介》14年后方面世,传播技术对于个体人格与社会形态的塑造还远不是个问题。而在《网众传播》诞生的2011年,Facebook、Twitter及其中国版本似乎已经成为考察一切社会问题都无法绕开的话题。不过奇怪的是,《网众传播》还是让我下意识地回想起《孤独的人群》,我隐隐感觉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而正是这种关联将何威博士的思想纳入到传统社会研究的谱系之中。

何著给人最为强烈的第一印象,即是“网众”概念的提出。在此之前,虽有若干学者使用过这个字眼,但对其做出科学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建构社会媒体研究理论体系的,何威博士是第一人。尽管他的界定更多是描述性的,作者本人亦声称“不愿意做出全称式的判断”,但无疑只有理解了这个稍显复杂的概念,才能大致摸到何著的思路走向。无论何时,“创建”一个新的概念都是需要勇气且伴随着争议的行为,而最初的观点交锋往往是一切新的理论体系得以最终完成建制化的必由之路。作为何威博士的同行和挚友,我乐于看到他的观点陷入争议,并盼望这种争议能够有助于整个新媒体研究领域的前行。

从“网众”这个概念出发,预示着何威的理论必将迥异于被传播学界封为主流的美国行为主义研究范式。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何威借鉴了英国文化研究传统与“使用与满足”传统中的“积极受众”观,指出“网众”中个体的互动关系是真实存在而非想象性的,且始终处于流动变化之中。因此,何威试图建立的乃是一种基于个体能动性(agency)的传播理论。做出这种选择,并非个人研究旨趣使然,而源于他对社会性媒体及其社会功能的深刻理解。

不过,不同于其他基于个体能动性的社会理论,何威视野内的个体是不顺从的,这种不顺从性并非完全来自新媒体环境塑造的新型社会结构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始终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变迁的过程。在第六章的案例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英国青年亚文化研究模型的影子(参见Stuart Hall and Tony Jefferson, Resistance through Rituals, Routledge, 1991)。新媒体并未颠覆既有的信息传播与文化抵抗模式,而只是赋予其新的手段与方法。从这个意义上看,何威仍是一位“社会决定论”者,而非“技术决定论”者。在政治意义上,“网众”等同于“网络公民”,这并未颠覆“公民”的既有概念内核;在经济意义上,“网众”等同于“网络消费者”,也没有推翻人类社会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生产-消费”框架。何著的价值最终体现在为既存社会理论体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而非一味追求惊世骇俗的颠覆效果(事实上,这是许多从事新媒体或传播技术研究的青年学者的“习惯性动作”)。他的研究是扎实稳健且富有启发性的。鉴于此,即使对于依旧沉迷于传统媒介(如电视)的研究人员如笔者,《网众传播》提出的理论体系也具有强烈的借鉴价值。

依旧回到《孤独的人群》上。对比大卫•里斯曼笔下的“人群”(crowd)和何威笔下的“网众”,不难看出个体在社会结构中扮演的角色究竟在过去半个多世纪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大众社会中,学者们幻想的自主性的乌托邦仿佛是个永远无法企及的所在;而在网络社会中,技术赋予原子化的个体以更多政治经济力量,“人群”依旧存在,但已不再孤独。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人群”到“网众”的变迁,预示着旧式社会结构的终结。尽管这一过程充满挣扎与反复、冒进与妥协,其本身也带有乌托邦的色彩,但比起的旧的乌托邦来,“网众”时代的乌托邦一扫绝望情绪,无疑为“这个世界会好吗”提供了更为美妙的答案。学术著作并不必对整个世界提出解释,但研究者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无疑会对其理论体系的解释力产生深刻的影响。

我与何威博士同出清华,如今又是同行,虽各自躬耕于不同的领域,却也难以避免会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呈现出一定的亲缘性。这篇书评与其说是对著作本身的剖析,不如说是对于我与何威所共同秉持的某种媒介观的呈现。而这部《网众传播》的出世,使一种大致可被称为“清华思路”的东西有了坚实可信的经验基础。它的价值,会在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中国社会的剧烈变迁中持续发酵。

读书:《网众传播》 —— 从信息爆炸到传播力爆炸

[本文作者:魏武挥,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TMT著名评论家和研究者,知名blogger”IT Talks“。 本文是他为《网众传播》一书撰写的书评,已发表在本月的《网络传播》杂志及《数字时代阅读报告》第八期,前者刊出时由于版面原因,由作者本人删节至3000余字,以下为全文。全文来自魏武挥的blog文章。]

按照CNNIC对网民的定义:6周岁以上半年内上过一次网的中国公民。张三和李四都是网民。只不过二人网络上的行为很有些差异:张三经常逛逛门户看看新闻,有时候也会去视频网站看点电视剧,仅此而已。而李四,则喜欢出没于微博、SNS、BBS之中,也会使用各种IM(即时通讯工具),到处和他人交流。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是:张三是用鼠标的(只看不写这个就够了),而李四是用键盘的(因为他需要打字)。

毫无疑问的,他们都是网民。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有区别的。我们很难用“活跃与否”来对他们做区隔:事实上,张三也是个天天要上网的人。他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清华传播学博士,现任教于北师大的何威在他的《网众传播》中回答了这一问题。在他看来,类似张三的这类基本以信息单向接受为主的,是为“大众”,而李四这样的,则可称为“网络化用户”,众多李四则构成了一个群体:网众。何博士对“网络化用户”的定义如下:

当今社会中那些积极的媒介使用者,他们以跨越各种媒介形态的信息传播技术(ICT)为中介,与其他媒介使用者相互联结,构成融合信息网络与社会网络的新型网络,网络化用户则成为该网络的节点(node)。

在本书第18页,何威以一张表格的形式,罗列了“网众”、“大众”、“受众社群”的各自特征和差异;而在第21页,同样用一张表格,罗列了“网众传播”、“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的特点和差异。这里不再赘述。

此书脱胎于何氏的博士论文,故而有极强的学术风格。由于“网众”一词,属于作者的原创,而对于学术而言,一个名词概念的新创立,需要进行相当严谨的文献回顾、维度分列和操作化定义描述,绝非信手拈来。这本书起手几章都是在建立这个新概念的“合法性”(legitimacy),这是学术规范,不过,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论证一个严肃概念是否成立的重要性,远不如这个概念到底有什么用?

早期的互联网有一句名言:“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 继续阅读